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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部地区退耕还林试点示范县确定

2000-03-27 来源:光明日报 记者 林英 我有话说

本报北京三月二十六日电从国家林业局获悉,长江上游、黄河中上游地区退耕还林(草)工作已经开始启动,由国家林业局组织编制的《长江上游、黄河中上游地区退耕还林(草)试点示范实施方案》现已经批准正式出台。有十三个省、市、自治区的一百七十四个县被列为试点示范县,今年退耕还林(草)的面积为五百一十五万亩,同时相应安排宜林荒山荒地人工造林种草六百四十八万亩。国家林业局、国家计委和财政部近日联合发文,要求各有关省、市、自治区充分认识退耕还林(草)试点示范工作的重要意义,认真做好此项工作。

退耕还林还草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切入点和根本任务。退耕还林(草)工作涉及千家万户,事关广大农民当前收入和长远生计,政策性强,操作难度大,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。因此,国家林业局决定在全面规划的基础上,选择干部素质好,群众积极性高,自然条件、地域有代表性,种苗供应有保证,粮食组织供应机构健全的县先行开展退耕还林(草)试点,摸索经验,稳步推进。试点示范工作按照国家“以粮代赈、个体承包”等项政策和投入进行,由省级政府负责,实行退耕还林(草)的目标、任务、资金、粮食、责任“五到省”,同时各省还要将目标、任务、责任分解落实到市、县、乡人民政府,建立地方各级政府责任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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